项目验收

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(1.0万m3/d)危险废物暂存间

阅读:169 时间:2024-01-10 08:39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)、原国家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)等要求,现将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(1.0m3/d)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(1.0m3/d)危险废物暂存间

建设单位: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

公示时间: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人:黄宇飞

联系电话:15848083160

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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